泰安市区退役士兵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情况公示

泰安市12345 2017-07-03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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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安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发布 泰安市市区退役士兵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情况公示 对已受理的1749户申请家庭公示

近日,泰安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发布

泰安市市区退役士兵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情况公示

对已受理的1749户申请家庭公示

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和《泰安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方案》要求,6月7日至16日,市区开展了已登记退役士兵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工作,经过所在街道办事处(镇)初步审核,共受理1749户家庭申请,现将申请家庭的信息公示如下,请各申请家庭核对自己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如有误请及时向各区房管局提出更改。如有知情者发现其中有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可向各区住房保障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泰山区6268827,岱岳区8566089,高新区8938037,泰山景区5369103。

根据公共租赁保障相关政策规定:

1、具有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5754元,家庭财产低于206032元,无房户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包括12 平方米)。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或实物配租。

2、外来务工人员具有泰安市市区《居住证》,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5754元,家庭财产低于206032元;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三年以上并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在本市区无住房。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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