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100个部门、单位将迎来年度“大考”!

搜狐焦点-泰安 2018-09-20 10:55:1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日前,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关于开展泰安市2018年度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 全市100个部门、单位将参加测评评议 测评评议总成绩排在后3位的部门、单位 主要负责人将被约谈

【搜狐焦点泰安站讯】日前,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关于开展泰安市2018年度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

全市100个部门、单位将参加测评评议

测评评议总成绩排在后3位的部门、单位

主要负责人将被约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促进群众诉求事项解决,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现就开展2018年度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测评评议对象与内容  

  (一)测评评议对象。按照分层分类、差异考评、各有侧重的原则,将县市区(含三个功能区)、市直部门、省属以上驻泰部门及部分公共服务企业等100个部门和单位(详见附件)分为: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公共服务单位、银行保险类单位和县市区及功能区类等六类进行测评评议。

   (二)测评评议内容。重点对部门(单位)在履行经济管理、社会管理、执法监督等职能中加强行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情况进行测评评议。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况;纠治工作人员群众观念淡薄及公共利益“部门化”和部门利益“个人化”等问题的情况;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情况;改善服务环境、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的情况;纠治生冷硬拖慢以及“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问题的情况;纠治承诺失信、刁难群众、虚假宣传、误导欺诈、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等情况。

二、测评评议指标设置  

  泰安市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风行风测评评议相关工作。测评评议分为日常评议和年终评议两个大项,共计30分。 

  (一)日常评议(25分)

  1.政务信息(2分)。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13〕38号)要求,对各部门(单位)政务信息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进行评议。

  2.政务公开(2分)。按照《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办发〔2016〕37号)及《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主要对各部门(单位)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等情况进行评议。

  3.政府网站建设(2分)。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6〕45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18〕24号)要求,对被测评对象的网站内容建设情况及集约化建设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和量化测评。

  4.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2分)。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字〔2018〕60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7〕17号)要求,按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12345”要求,对电子政务云、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资源、政务服务、业务协同三大体系建设、整合情况进行测评,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5.12345热线事项办理(15分)

  (1)群众诉求事项办理(7分)。按照《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评价办法》 (泰政办字〔2018〕44号)要求,对群众诉求事项的办理效率及办理质量进行评议,并利用12345热线平台对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

  (2)优化营商环境投诉(8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双招双引会议精神,依托12345热线平台,受理群众反映的在行政事项审批、执法检查中出现的庸懒散拖慢、态度生冷、吃拿卡要、粗暴执法、无故刁难、推诿扯皮、乱收费、不作为等影响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并建立台账,按照政务服务热线工单程序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立即整改解决。规定期限内没有落实整改,群众表示不满意、不认可的,除计入群众诉求事项办理评议外,每件在本项中再扣0.1分,扣完为止。同时,依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字〔2018〕49号)中第六章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纪委监委机关对移送的群众不满意事项作出问责决定的,扣除本项全部得分。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投诉事项纳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范围事宜,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并在市政务大厅、各县(市、区)政务大厅公示,扩大群众知晓面。

  6.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2345民生服务热线接听(2分)。被评议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上线接听(0.5分),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调度问题解决情况(1.5分)。各县市区(含三个功能区)不参与此项测评。

  (二)年终评议(5分)。年终民主投票评议方案另行下发。

三、结果运用  

  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具体由市政务服务热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被测评对象日常评议的原始成绩汇总后,结合年终投票评议成绩得出最终得分,按照比例换算成《2018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相应分值。日常评议某一项不涉及被测评单位的,按评价项目实际得分等比例换算。 

  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按每类参评单位20%的比例确定,并予以通报表扬;对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和“一票否决”事项的部门、单位,取消其评选资格,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测评评议总成绩排在后3位的部门、单位,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参加测评评议的100个部门、单位分类名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参加测评评议的100个部门、单位分类名单  

  排名前列类 经济管理部门(20个):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市经济合作局、市行办、市金融办、市农机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监分局 

  第二类 社会管理部门(18个):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族宗教局、市体育局、市人防办、市粮食局、市残联、市档案馆(局)、市老龄办、市地震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气象局

  第三类 执法监督部门(20个):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外侨办、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市煤炭局、泰安仲裁办、市税务局、泰安海关、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盐务局

  第四类 公共服务单位(18个):泰安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泰安金控集团、泰山索道运营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市邮政公司、泰安联通公司、泰安移动通信公司、泰安电信公司、泰安烟草公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房管局、市公用事业局、泰山燃气集团、市自来水公司、泰山城区热力公司、市公交公司

  第五类 银行保险类单位(15个):农发行泰安市分行、建行泰安分行、工行泰安分行、农行泰安分行、交行泰安分行、中行泰安分行、泰安银行、省农信社泰安办事处、邮储银行泰安市分行、人保财险泰安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泰安分公司、太平洋寿险泰安中心支公司、太平洋财险泰安中心支公司、平安寿险泰安中心支公司、平安财险泰安中心支公司

  第六类 县市区及功能区类(9个):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

来源:泰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